一、防火常識
01 杜絕違章操作,嚴禁違規用火、用油、用電、用氣,嚴禁在施工現場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取暖。
02廠區內 可燃雜物要及時清理,生產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標準分類存放。
03節日期間要 留足值班人員,加強防火巡查工作。
04嚴禁占用、堵塞或封閉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。
05要及時 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,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正常使用。
二、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應建立防火檢查、巡查隊伍。
實行每日防火巡查,并建立巡查記錄;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; 部門負責人每周至少開展一次防火檢查;員工每天班前、班后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。
組織撲救初期火災能力:
1.建立兼職消防安全隊伍,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。
2.定期組織滅火疏散演練,熟悉應急處置程序。
3.消防安全員應熟練掌握火警處置程序。
4.一旦發生火情,應按職責分工及時到位處置。
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:
1.應明確疏散引導人員,落實崗位人員職責。
2.應熟悉逃生路線,掌握火場逃生自救技能。
3.發生火災時,應立即啟用報警器,廣播等設備組織人員疏散,并報火警。
4.應履行崗位職責,迅速引導工作區人員疏散。
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:
1.應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,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。
2.消防設施器材應設置醒目標識,標明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。
3.重點部位(場所)和疏散通道,安全出口應設置提醒或警示標語。
4.接受消防安全培訓,懂得滅火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技能。
三、消防安全“十查十禁”
一查設施器材 禁損壞挪用
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閉堵塞
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擋損壞
四查裝飾裝修 禁易燃可燃
五查電器線路 禁私搭亂接
六查用電設備 禁違章使用
七查吸煙用火 禁擅用明火
八查場所人員 禁超員脫崗
九查物品存放 禁違規存儲
十查人員住宿 禁三合一體
|